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允许未缴存人提取公积金余额偿还商业贷款,账户留存金额由6个月降至3个月。新政提供两种提取方式:报账制年提和系统自动月提,并详细列出申请材料清单。12月1日起已批量解冻3个月留存金,便利职工灵活使用公积金资金。
近日扬州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针对贷款职工推出双轨制资金使用方案。新政最显著的变化在于将公积金账户留存金额从6个月调整为3个月,这意味着缴存职工可动用更多沉淀资金缓解还贷压力。尤其对于同时背负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双贷家庭,新政允许通过报账制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偿还商贷,为跨平台贷款统筹提供了新思路。
政策调整后,职工账户留存金额由6个月降至3个月,相当于释放了50%的冻结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设定了信用评估门槛,要求申请人必须保持良好还款记录。市公积金中心透露,12月1日已完成系统批量调整,目前已有职工开始使用解冻资金。对于月缴存额不足的职工,系统将在每月10日或20日自动划转解冻金额,这种智能还款机制有效降低了违约风险。
此次政策调整反映出公积金管理从资金管控向服务民生的转变。通过差异化设置提取规则,既保障了公积金资金安全,又提高了使用效率。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准备材料,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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