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及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外省市缴存职工应当进行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审核;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4、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贷款前6个月的本市灵活就业缴存期内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且申请贷款的时间不得早于末次缴至的住房公积金年月;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指申请人、配偶与未成年子女,下同)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6、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比例超过14%的,参照缴存补充公积金计算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就同一购房行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仍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3、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1)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1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
(4)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前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5)购买经核实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前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5%;如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条件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最高上浮35%;
(6)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根据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贷款前60个月内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时间系数与本市个人或者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综合确定。累计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千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只舍不入。基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以千元为单位计算。
3、购买二手住房的,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下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含)至35年之间的,不超过50年与房龄之差;所购住房房龄在35年(含)以上的,不超过15年。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按照公积金系统贷款受理日借款人年龄、购买房屋情况计算,自贷款发放日起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1、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为2.1%,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2.6%。
2、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五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为2.52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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