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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新规开始施行 五大问题权威解答来了!

时间:2025-12-18 13:33:09 来源:本站 点击:3次

  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于12月15日开始施行,提取新规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在支持职工购房,租房等方面推出了系列便民举措,政策更加优化,惠及更多缴存职工。提取新规发布后,引起广大职工高度关注,针对广大职工最为关心的购房首付款提取、异地还贷提取等五大问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标题答案。

  问题一: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能提多少钱?可以线上办理吗?提的钱打到谁的帐户?

  解答: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前,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购房首付款。其中购买商品住房的,在生成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后可申请;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可申请。在提取额度方面,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的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全额的600/日不超过尚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提取业务如何办理?职工请预约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管理部)办理。

  在资金划转方面,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划转至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

  问题二:我申请了首付款提取,但配偶没有一同申请,那么配偶是否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解答:可以。多名职工就同一套住房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须同步提交申请;未同步提交申请的职工,后续可就该套住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解答:可以。职工在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生成后,即可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管理部)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

  无法拿到购房合同原件的,可提供合同ID号,经公积金中心联网查询购房合同信息后审核办理。

  解答:办理了购房首付款提取或购房提取的职工,仍可以申请购房税款提取,可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提取申请需在税票凭证开具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解答: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提取资金将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并非划转至个人贷款还款账户,职工需根据自身情况做好还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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