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新版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推出购房首付款提取、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等便民举措,并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新规将于2025年12月15日施行,惠及缴存职工,助力城市更新改造。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推出系列便民举措,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新规聚焦职工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在购房、租房等方面提供支持,将于2025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
新规增设购房首付款提取情形,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首付款。根据家庭住房情况,提取比例有所不同:名下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提取额度均不超过尚未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同时,新规支持“既提又贷”,职工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贷款额度计算,实现资金使用效率化。
租房提取政策也迎来重大调整。新规设立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在保留每月65%常态化提取比例基础上,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无房职工提取比例阶段性提高至80%。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政扩大了对多子女家庭和保障房承租职工的支持范围,取消“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让家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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