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本息。
1.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已还的本息不再重新计算,借款人只需支付上次扣款日至贷款结清日的利息及剩余本金。
B 月供不变,期限缩短。办理月供不变,期限缩短时,按贷款发放到办理此项业务之日计算,总的借款期限缩短到五年期内(含五年)的,此项业务办理完毕后,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五年期(含五年)贷款利率计算剩余本息。
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可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和还款银行卡还款两种形式办理。每次还款额不低于一千元。
A. 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市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批→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还款→到市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结清→抵押权人为担保公司的请至担保公司服务窗口办理解除担保手续(抵押权人为中心的请至中心解压窗口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B. 提前部分还贷: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市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批→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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